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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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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接地百科
发布时间:2022-09-19

防雷接地

  简述
  防雷接地分为两个概念,一是防雷,防止因雷击而造成损害;二是静电接地,防止静电产生危害。

  组成
  防雷接地装置部分概念:
  1) 雷电接受装置:直接或间接接受雷电的金属杆(接闪器),如避雷针、避雷带(网)、架空地
  线及避雷器等。
  2) 引下线:用于将雷电流从接闪器传导至接地装置的导体。
  3) 接地线:电气设备、杆塔的接地端子与接地体或零线连接用的正常情况下不载流的金属导体。
  4) 接地体(极):埋入土中并直接与大地接触的金属导体,称为接地体。分为垂直接地体和水平接地体。
  5) 接地装置:接地线和接地体的总称。
  6) 接地网:由垂直和水平接地体组成的具有泄流和均压作用的网状接地装置。
  7) 接地电阻:接地体或自然接地体的对地电阻的总和,成为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其数值等于接地装置对地电压与通过接地体流入地中电流的比值。同时接地电阻也是恒量接地装置水平的标志。

  防雷分类
  1) 第一类:制造、储存火工品等,因火花引起爆炸,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具有0区或20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物;具有1区或21区爆炸危险场所。
  2) 第二类:国家重点文物单位;国家级建筑及大型建筑;国家特级及甲级大型体育馆;制造、储存火炸药及其制品的危险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具有1区或21爆炸危险场所,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具有2区或22区爆炸危险场所;具有爆炸危险的露天钢制封闭气罐。
  3) 第三类:除开一、二类为第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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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接地百科
发布时间:2022/09/19

防雷接地

  简述
  防雷接地分为两个概念,一是防雷,防止因雷击而造成损害;二是静电接地,防止静电产生危害。

  组成
  防雷接地装置部分概念:
  1) 雷电接受装置:直接或间接接受雷电的金属杆(接闪器),如避雷针、避雷带(网)、架空地
  线及避雷器等。
  2) 引下线:用于将雷电流从接闪器传导至接地装置的导体。
  3) 接地线:电气设备、杆塔的接地端子与接地体或零线连接用的正常情况下不载流的金属导体。
  4) 接地体(极):埋入土中并直接与大地接触的金属导体,称为接地体。分为垂直接地体和水平接地体。
  5) 接地装置:接地线和接地体的总称。
  6) 接地网:由垂直和水平接地体组成的具有泄流和均压作用的网状接地装置。
  7) 接地电阻:接地体或自然接地体的对地电阻的总和,成为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其数值等于接地装置对地电压与通过接地体流入地中电流的比值。同时接地电阻也是恒量接地装置水平的标志。

  防雷分类
  1) 第一类:制造、储存火工品等,因火花引起爆炸,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具有0区或20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物;具有1区或21区爆炸危险场所。
  2) 第二类:国家重点文物单位;国家级建筑及大型建筑;国家特级及甲级大型体育馆;制造、储存火炸药及其制品的危险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具有1区或21爆炸危险场所,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具有2区或22区爆炸危险场所;具有爆炸危险的露天钢制封闭气罐。
  3) 第三类:除开一、二类为第三类 



防雷接地百科
发布时间:2022/09/19

防雷接地

  简述
  防雷接地分为两个概念,一是防雷,防止因雷击而造成损害;二是静电接地,防止静电产生危害。

  组成
  防雷接地装置部分概念:
  1) 雷电接受装置:直接或间接接受雷电的金属杆(接闪器),如避雷针、避雷带(网)、架空地
  线及避雷器等。
  2) 引下线:用于将雷电流从接闪器传导至接地装置的导体。
  3) 接地线:电气设备、杆塔的接地端子与接地体或零线连接用的正常情况下不载流的金属导体。
  4) 接地体(极):埋入土中并直接与大地接触的金属导体,称为接地体。分为垂直接地体和水平接地体。
  5) 接地装置:接地线和接地体的总称。
  6) 接地网:由垂直和水平接地体组成的具有泄流和均压作用的网状接地装置。
  7) 接地电阻:接地体或自然接地体的对地电阻的总和,成为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其数值等于接地装置对地电压与通过接地体流入地中电流的比值。同时接地电阻也是恒量接地装置水平的标志。

  防雷分类
  1) 第一类:制造、储存火工品等,因火花引起爆炸,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具有0区或20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物;具有1区或21区爆炸危险场所。
  2) 第二类:国家重点文物单位;国家级建筑及大型建筑;国家特级及甲级大型体育馆;制造、储存火炸药及其制品的危险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具有1区或21爆炸危险场所,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具有2区或22区爆炸危险场所;具有爆炸危险的露天钢制封闭气罐。
  3) 第三类:除开一、二类为第三类